发布日期:2024-07-27 10:32 浏览次数:
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,涉事业主黄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,并解释称是由于觉得空间空置可惜,便想将其利用起来存放物品。然而,执法队员明确指出,人民防空工程是公共区域,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,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进行改建。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,必须立即停止并恢复原状。
在执法队员的批评教育下,黄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执法工作,拆除私自加装的卷闸门,同时承诺将以此为戒,不再发生类似行为,并会积极向身边的业主宣传保护人防工程的重要性。当日下午,在执法队员的监督下,两扇违法安装的卷闸门被顺利拆除,恢复了人防地下室的原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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